台灣民風一直都比國外保守,許多荒誕殘酷的犯罪手法幾乎都是看到是國外的案例居多,尤其是"烹煮屍肉"的罕見犯行更為令人作嘔,連不挑食的肥宅我聽了都噁心...
沒想到台灣在2003年也出現了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這可怕的新聞,讓人感到想吐+不寒而慄…
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

以下介紹節錄自維基百科

過程

2003年12月7日,國泰人壽女性保險業務員施金池(當時27歲)前往台中縣龍井鄉(今台中市龍井區)機車行,老闆陳金火對其心生淫念,於是和徒弟廣德強強暴施姓女保險員,事後再割頸殺死施姓女保險員。陳金火之後使用美工刀削去施女四肢皮肉,並分屍裝袋,丟到機車行水塔和化糞池內

2003年12月12日,警方在機車行水塔內找到施女屍塊,陳金火被逮捕。四天後,警方逮捕廣德強,其因前往通訊行將女保險員的筆記型電腦拿去販售,隨後被通訊行老闆趙寅昌通報而被逮捕,他坦承目睹陳金火殺人。

1991年3月1日,東海大學社會系夜間部學生許瑞芬前往陳金火的機車行後就失蹤。當年承辦的員警認為陳金火涉有重嫌,但陳金火堅持與他無關,因證據不足無法突破,隨著陳的槍決伏法,許女的失蹤也成為懸案。

廣德強在施姓女保險員命案中曾自爆烹煮屍肉給陳金火食用,但最高法院因證據不足而無法納入量刑,但陳金火在審理初期因此供詞而被台灣媒體冠上「台灣食人魔」的稱號。

當時收購女保險員筆電成為關鍵證人的通訊行趙姓老闆,卻在不到一年內的時間因為婚外情糾紛慘遭殺害。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
 

以下節錄自《蘋果日報》

由於陳金火曾表示,將施女的大腿肉割下來油煎來吃,發現不好吃又吐掉,並說這次的肉不好吃,因此警方懷疑十二年前一名許姓女大學生與他談完保險後失蹤,也是被他殺割的吃掉,另一名台中的王姓女保險經紀也可能是他所為。
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
 

三立新聞報導
 


影片來源:三立新聞網SETN

 

影片中提到家屬問神而得到指示,還有在夢境中找到破案關鍵,甚至警方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有所感應。
我想這真的是亡者冥冥之中的安排,並非穿鑿附會,我發現很多刑案中都是由第三世界的提點進而破案,真心覺得是人在做天在看...
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
 

以下資料來源:壹週刊


一雙巧手 殺人工具
一名專案小組成員說,腳底的皮不好剝,難以把肉刮下來,陳金火因此放棄。他研判,陳金火是為了「嘗人肉」才會將肉割下,故沒有一次把屍體全部丟棄,留了兩袋。事實上,陳金火曾落淚向警方坦承:「我吃了人肉,告訴你們,人肉鹹鹹的。」

陳金火的瓦斯爐旁出現的小骨頭與煮熟肉塊(紅圈處),被懷疑是吃人的證據。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

陳金火非心神喪失者

犯案者的精神判斷,大約可分為正常精神、精神耗弱及心神喪失三種,若經判定為心神喪失,可減刑甚至獲判無罪。不過,這需專業人員鑑定與調查犯案者的生活背景、人格和日常行為,例如就醫紀錄等。
陳金火犯案後仍能正常生活,而且還知道毀屍滅跡以規避查緝,因此,絕不是心神喪失者,他的委任律師如朝向「心神喪失」爭取酌減刑期,可能很難。

 

事隔多年仍覺得泯滅人性的 {陳金火台中保險員分屍案}
 

以下資料來源:TVBS

鑑定人員榮總精神醫師卓良珍:「他從小因為家庭環境不好,父母要求很高、管教嚴格,他會到稻田裡抓一些蛇和田鼠,他會把自己手割流血,用鮮血味引田鼠咬他的手指,可能就是因為童年父母管教,他也不敢反抗,不能和父母像朋友一樣溝通,所以受到很大的壓抑。」
 
鑑定人員榮總精神醫師卓良珍:「反社會人格有兩個條件,一是沒有愛心,二是沒有罪惡感,但陳金火好像覺得不好意思,是有罪惡感,他不是反社會人格,最多是異社會人格,因受環境影響感染殘暴行為等於學習來的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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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年習性跟教育真的是造就未來性格的關鍵啊,現在越來越多罪犯也會以患有精神疾病來卸責脫罪= =
還好這起案件最後法官明察秋毫讓亡者沉冤得雪,否則這樣人神共憤的狡猾犯嫌與殘忍的犯罪手法實在天理不容啊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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